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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首次大型中空长航时无人机系统海洋示范应用取得圆满成功

发布时间:2015-06-02 09:07:56 
2015年5月28日,国家海洋局北海分局联合中国航天空气动力技术研究院在山东烟台沿海共同实施了代号为“蓝色海鸥”无人机海洋监视监测示范应用。

 

这是我国首次利用彩虹Ⅳ型(以下简称CH-4型)大型中空长航时无人机,开展海洋生态红线核查、海洋环境监测、海洋保护区监管、海岸带和海岛保护利用监管等方面的示范应用,取得了丰硕成果。当日上午,为推进无人机海洋应用工作,北海分局与中国航天空气动力技术研究院在青岛就无人机海洋应用方面达成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CH-4型无人机知多少?
 

本次示范应用平台是中国航天空气动力技术研究院自主研制的CH-4型无人机。该无人机是目前国内先进和成熟的中空长航时无人机,具有很强的任务设备装载能力,可以同时搭载卫星通讯设备和光电平台、高光谱相机、激光雷达、高清CCD面阵相机、高清三合一(照相、摄像、红外)载荷等多种航空遥感传感器和设备,其航时、航程、载荷能力等主要技术指标均能够满足海洋环境监视监测任务的要求。本次示范应用呈现:同航次完成多任务、数据实时传输同步监测、提升了海上应急事件监测响应能力等特点。由于飞机搭载了多种载荷,可以在一个航次内完成多项任务,大大提高了监视监测效率,节约了成本。

无人机具有受空管限制少,自然环境条件适应性好,灵活机动性能强等优势,在应对溢油、赤潮、绿潮等海洋突发事件时可以快速行动,大大提升应急响应速度。本次无人机海洋示范应用,进一步丰富和完善了海洋环境监测技术装备体系和手段,为提升海洋生态文明建设支撑保障能力进行了有益的尝试。随着无人机不同机型在海洋的应用,以及无人机载荷监测设备的不断研发改进,必将推动无人机的应用发展。可以预见不远的未来,将有一支机型完整、载荷丰富、应用多样的无人机机队飞翔在我国管辖海域的上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