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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出台保护湖泊总体规划 海南5座水库入保护名单

发布时间:2014-11-25 09:57:28 
日前,环境保护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联合印发《水质较好湖泊生态环境保护总体规划(2013—2020年)》,提出为保护湖泊生态环境,避免走“先污染、后治理”老路,将对365个水质较好湖泊进行保护。海南5座水库入保护名单中。
  规划提出,我国将对水质较好湖泊划分为5个自然分布区域进行保护,即东北湖区、东部湖区、云贵湖区、蒙新湖区和青藏湖区。规划明确,将优先选择水质较好、重要饮用水水源或具有重要生态功能的湖泊。环保部将参照《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专项规划实施情况考核暂行办法》对规划内湖泊水质保护目标进行考核。由于规划内的湖泊半数为饮用水源,规划的实施将有助于提升饮水安全水平。
  海南省5座水库也在此次规划中,包括儋州市、白沙黎族自治县松涛水库;东方市大广坝水库;万宁市万宁水库;琼海市、万宁市、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牛路岭水库;三亚市大隆水库。按照规划要求,到2015年,优于Ⅲ类(含Ⅲ类)的湖泊水质不降级,其他湖泊水质达到Ⅲ类目标。至2020年,规划内湖泊的水质进一步改善,水质为Ⅰ、Ⅱ类的湖泊比例有所增加,湖泊生态环境自然恢复能力明显增强。其中,到2015年,海南的松涛水库和大隆水库水质不降级,大广坝水库、万宁水库、牛路岭水库水质将由Ⅲ类改善为Ⅱ类。
  海南省国土环境资源厅生态处相关负责人介绍,为了避免走“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海南省国土环境资源厅已在2011年开始介入湖泊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工作,目前松涛水库是保护的重点,接下来海南省国土环境资源厅将着手安排科研部门的人员对其他4个水库进行考察调研并制定规划方案。
  该负责人表示,“目前我们正在积极争取国家保护湖泊资金的支持,并且省内也在加大对湖泊生态环境的保护力度。同时,我们也希望其他相关管理部门也能加大对生态环境保护力度,保护生态环境人人有责,不单单是环保部门的工作,也希望大家都能积极投入到环境保护方面的建设中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