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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海洋的重要性

发布时间:2014-09-05 09:23:30 
海洋是一个完整的水体。海洋本身对污染物有着巨大的搬运、稀释、扩散、氧化、还原和降解等净化能力。但这种能力并不是无限的,当局部海域接受的有毒有害物质超过它本身的自净能力时,就会造成该海域的污染。
海洋污染是一个国际性的问题。据不完全统计,世界上每年把1000万吨石油排入海洋;约有100万吨滴滴涕已滞留在海水中。保护海洋环境,防止海洋污染是各国的共同要求。海洋污染的特点是污染源广,有毒有害物质的种类多,扩散范围大,危害深远,控制复杂,治理难度大。因此,海洋污染比起陆上的其它环境污染要严重和复杂。

海洋污染的直接受害者是海洋生物资源的损害。如河北南堡渔场,在近岸未受污染以前,捕捞鲆鱼鲽鱼多集中在秦皇岛沿岸5~10米等深线以内,现在已移至15~23米水深作业。过去在营口、塘沽、羊角沟附近的浅水区产毛蚶最多,现在也大大外移了。莱州湾的小清河口附近,过去盛产河蟹银鱼,现因小清河成为排污河,使河蟹和银鱼绝迹。大连湾由于海水受污染,引起海带腐烂和贝类死亡。甘井子区柳柴沟原有7个海水养殖场,现在只剩下了一个;污染荒废的滩涂达5 000多亩;过去棉花岛一带盛产海参、扇贝,现也基本绝迹。胶州湾原是一个多种鱼虾产卵、索饵场,生产多种经济鱼虾,现在产量也下降了,每年经济损失约150万元。1978年4月,南黄海北部发生一次大面积的漂油事件,事故发生后的10多天内,在收购的376万斤海产品中,受污染的鱼虾达56万斤。福建沙埕港也因农药厂的污水排入,致使八尺门以内海口的贝类养殖一度大幅度减产。赤潮在中国沿岸也多次发生,辽河口(1975、1976年)、大沽河口(1977年)、黄河口(1952年)、大连湾(1979、1980、1981年)、青岛沙子口近岸、东海(1972年)以及湛江港(1980年)等相继出现过。尤以1952年5月在黄河口由夜光虫形成的赤潮最为严重,持续2个月时间,影响范围长70公里、宽20公里。

此外,海洋污染还直接危害沿海人民的身体健康。卫生部门调查指出渤海、黄海沿岸的渔民头发中发现的汞、镉含量高于内地居民。北戴河、大连、青岛、烟台等地一些著名的风景游览区、疗养区和海水浴场,近几年来也有过油膜或油块的污染。

中国筑海塘及其它围海工程的历史悠久,遍及沿海各省,这对防止海潮泛滥,围垦滩地和发展生产起着重要的作用。但盲目的、不切实际的围垦,任意建造海洋工程,随意挖沙采石,乱砍滥伐防护林,都可能损害近岸的海洋环境,会造成海岸后退,水土流失,破坏鱼虾等栖息、繁殖的场所,使滨海地区和生态平衡失调。浙江、福建、广东、海南沿海兴办围海造田,出现过围后积水过多或缺乏淡水等围而不用的现象。如海南岛四周围垦了7万亩土地,但已利用的还不到10%。要从环境的全局出发,使经济建设、城市建设和环境建设做到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统一,做到海洋开发事业既能全面发展,海洋环境又能得到保护。